政策法规
9月1日前化肥库存再销售将全额征税
发布时间:2015-08-24    
    有消息称,供销总社农资局及行业协会组织了会议,与国家税政司、关税司、国家货物和劳务司交流后,最终的反馈是:8月底前形成的化肥旧库存如果在9月1日以后销售将全额征收13%增值税;9月1日起出口报关开始征收13%增值税,暂无返税说。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