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活动
关于交纳2011年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4    

中国氮协发2011)第012

各会员单位:

多年来,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始终坚持“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在为企业服务、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得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对此,协会向各会员单位表示衷心地感谢。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行业面临问题最多的一年,协会将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使用会费,在第五届理事会的领导下更好地为企业、为行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现就缴纳2011年会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单位为协会

会员单位             理事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         副理事长单位 

二、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一般企业 2000/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企业 3.5万元/

理事单位:尿素、硝铵、甲醇生产企业 5000/

其他生产、技术和设备、农资流通企业 3000/

常务理事单位:尿素、硝铵、甲醇生产企业 1.5万元/

其他生产、技术和设备、农资流通企业 5000/

副理事长单位:生产企业  10万元/年以上(含10万元/年)

              非生产企业 2万元/

三、会费请汇到:

户名: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地安门支行六铺炕分理处

帐号:02000 223090 14421348    

汇款用途请注明“会费及年份”

联系人:赵慧玲  电话:010-82032113   传真:010-82038259

            电话:010-62379887   传真:010-82032742

协会地址:北京西城区六铺炕街一号    邮政编码:100120

四、交纳时间:

请于2011430日前交纳2011年协会会费(未交纳2010年会费的请补交)。

 

注:凡交纳2011年会费的单位,除享受协会各项服务外,从交纳月起还可享受下列优惠:

1、免费浏览《中国氮肥网》或《中国甲醇网》

2、免费获取《中国氮肥信息》或《中国甲醇生产与市场》内部刊物(交纳会费5000元以下1份;5000100003份;10000元以上5份)。

3、免费获取《一把手通讯》电子版

 

 

O一一年三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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