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发改委发布“禁涨令”干预煤价
发布时间:2010-06-28    

发改委今年以来首次进行直接干预煤炭价格,部分已调整合同煤价的煤炭企业将退回已上调煤价。

针对煤价上涨压力,国家发改委今年以来首次进行直接干预煤炭价格,部分已调整合同煤价的煤炭企业将退回已上调煤价。

国家发改委近日召集神华、中煤、同煤、晋煤等多家国有煤炭企业座谈,要求其维持煤炭价格稳定,不得带头涨价。

根据发改委价格司的要求,年度合同煤价不能改变,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如果有关煤炭企业不听劝诫,擅自提高合同煤价,国家发改委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发改委称,目前管理通胀预期任务十分繁重,而煤价上涨不仅影响下游行业经营,还会加剧社会的通胀预期,因此,煤炭企业必须顾全大局,稳定煤价。

不过,与以往不同,本次限价发改委仅通过座谈会的形式,与主要煤炭企业沟通,力度明显缓和。2008年6月和7月,发改委曾先后两次发布正式通知,对电煤价格进行行政干预。

此次参与上述座谈会的企业已表态服从调度指挥。部分已调整合同煤价的煤炭企业表示,将尽快退回已上调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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