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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广东将开征油气排污费
发布时间:2012-04-20
广东省环保厅4月16日透露,未来将针对多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包括今年下半年将开始征收的油气排放费用,以及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增总量减排污染物的排放费用。此外,还计划对重金属、VOC(可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征收费用。其中,广东省内储油库在储存、收发汽油过程中的油气(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及加油站在加、储、卸汽油过程中的油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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