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致力于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为什么要出台这项《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重点支撑哪些产业发展?对哪些行业带来利好?有何亮点?记者就此专访了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带来全面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项《实施意见》?
答:2022年5月,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地区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按照《四川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财政厅负责牵头制定《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即1个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N个分领域分行业专项行动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着力于构建绿色低碳的财税政策体系,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抓好政策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明确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找准着力点,指导各级财政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推进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
问:财政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提出四方面的原则。一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财政支持政策要与我国“十四五”规划、行业规划、专项规划有机衔接。统筹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辩证关系,根据总体要求和自身实际,合理规划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工作。二是综合施策,扶持重点。提升财政配置资源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发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等方向和领域。三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府在规划指导、政策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参与意识和投资动力。四是结果导向,奖优罚劣。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省级财政对推进相关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奖励支持;对推进相关工作不积极或成效不明显地区适当扣减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问:《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立足当前发展阶段,以支持实现碳达峰工作为重点,提出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多元化投入、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措施做好财政保障工作,具体包括四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主要阐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二是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明确重点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和资源节约利用、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生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三是财政政策措施。包括创新资金支持方式、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四个方面。四是保障措施。具体为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严格预算管理、强化学习宣传等四个方面。
问:《实施意见》将重点支撑哪些产业发展?对哪些行业带来利好?
答:加快培育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培育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构建中国现代产业体系主体架构。支持构建以水电为主、水风光核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形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推进多能互补、节能减排和“源网荷储”协同互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问:财政政策方面,我国将主要通过哪几种手段调控推动产业绿色发展?能否举例说明?
答: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省级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聚焦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推动企业有效投资超过万亿元,着力培育30—50家重点企业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二是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如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整合优化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更多投资省内项目。对绿色信贷年度新增贷款额全国排名靠前的银行机构,各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项目提供配套贷款的银行机构,各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在项目储备入库、新增债券分配、项目发行安排和债券品种设计等方面予以引导支持等。
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好现行环境保护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法律法规政策中有利于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清洁生产,调节能源消耗,引导低碳出行。执行新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以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符合条件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落实关税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优化关税结构,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四是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落实绿色低碳产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相关政策,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全国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特殊地区、特殊用途除外),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问: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财政部已经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完善政策制度,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和政府绿色采购等多种政策措施支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2022年财政部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安排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资金约3500亿元。资金分配突出重点,强化对清洁能源推广和应用、重点行业领域低碳转型、科技创新和能力建设、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提高资金政策的精准性。二是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减轻生态环保相关企业资金压力。三是推动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推进组建规模为500亿元的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金,以金融手段加快培育绿色发展领域的市场主体,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规范有序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四是不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问:如何保障《实施意见》发挥实效?
答: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省财政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将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各级财政工作全局,完善学习培训内容,促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指导省财政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省市财政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并抓好中央和省级政策落实。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将符合规定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任务纳入支持范围,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持续跟踪问效。坚持资金投入与政策规划、工作任务相衔接,深入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硬化预算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