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素硝酸铵溶液》农业行业标准5月1日实施_中国氮肥网 - 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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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尿素硝酸铵溶液》农业行业标准5月1日实施
2015-04-17 | 编辑:enablesite | 【

    近日,农业部批准发布《尿素硝酸铵溶液》农业行业标准,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继化工行业标准《脲铵氮肥》之后,我国发布的又一个不同形态氮肥混合加工而成的“混质复合氮肥”产品行业标准。

    与磷肥、钾肥大量元素肥料有效形态单一性不同,农用氮肥有效成分有多种形态,主要有酰态、铵根和硝酸根三种形式。在不同土壤条件下,这三种不同形态氮素的转化、作物吸收过程也不同;不同作物种类、品种对氮素形态的吸收利用效率也有差别。为满足农业需求,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不同氮肥品种混合加工而成的“混质复合氮肥”产品标准。以现行欧盟肥料标准为例,这类肥料有硝铵-硫铵ASN、尿素-硫铵UAS、尿素-硝酸铵溶液UAN等品种。在美国,尿素-硝酸铵溶液是最常见、施用量最大的肥料品种。按加拿大的肥料管理制度,在尿素-硫铵、尿素-硝酸铵溶液、硫铵-硝酸铵等“混质复合氮肥”商品肥料中,还允许根据用户要求添加一定量中量、微量营养元素。中国台湾省现行的《肥料品目及规格》中,除了尿素-硝酸铵溶液外,还有两种以上氮肥肥料或氮质肥料与中微量元素肥料混合而成的固体混合氮质肥料(总氮含量不小于15%)和液态混合氮质肥料(总氮含量不小于8%)。

    中国的混质复合氮肥起步较晚。2011年1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发布中国化工行业标准HG/T 4214-2011《脲铵氮肥》,成为中国第一个“混质复合氮肥”产品标准,适用于仅含有尿素态氮、铵态氮两种形态氮元素的固体单一肥料。2015年2月9日,农业部以第2227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尿素硝酸铵溶液》农业行业标准,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性质是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NY 2670-2015,适用于尿素、硝酸铵、水为主要成分按比例加工而成的水溶肥料。执行该标准的尿素硝酸铵溶液含三种形态氮,产品稳定、杂质少、腐蚀性低、复配性好,有利于植物高效吸收和土壤氮素循环。

    该产品标准对于指导生产、规范市场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具备水肥一体化、微灌、滴灌条件的区域,中国尿素硝酸铵溶液的销售发展较快,国内生产量也快速增加。2011-2013年,中国分别进口尿素硝酸铵溶液8153吨、717吨和4490吨,主要来自俄罗斯和美国。出口方面,2012年和2013年分别出口2145吨和1337吨;2014年度,中国尿素硝酸铵溶液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已经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出口量达到22.34万吨。行业标准实施后,对于执法部门规范尿素硝酸铵溶液国内生产销售秩序有了标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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