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新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2013-05-17 | 编辑:enables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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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新目录自6月10日起施行。目录施行后,符合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陕西省等鼓励发展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开发和利用(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黑吉辽、安徽、江西、河南、湖北等省份鼓励发展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安徽、广西自治区及云南鼓励利用木薯、麻风树、橡胶籽等非粮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贵州省则鼓励发展利用甲醇开发M100新型动力燃料及合成氨生产尾气发展新能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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