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2012年夏粮产量数据的公告
2012-08-27 | 编辑:enables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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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粮产量调查的说明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夏粮产量数据,由夏粮主产区开展以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和非主产区重点调查两种调查方式得出。
(一)调查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7个省(区、市)的夏粮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组织在抽中的400多个国家调查县(市)开展抽样调查,得出夏粮产量,其产量占全国夏粮产量97%以上。
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8个省(区、市)的夏粮数据由各有关调查总队根据重点调查测算得出。
(二)调查样本
夏粮产量抽样调查由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抽样调查组成。
夏粮播种面积抽样调查是在国家调查县(市)抽取的4000多个调查村、20多万农户中,开展小麦等粮食作物种植情况调查,省级调查总队根据调查基础数据推算得出省级夏粮播种面积。
夏粮单位面积产量是在国家调查县(市)抽取的3000多个调查村中抽取4万个样本地块,通过对夏收小麦实割实测推算得出。
(三)测产方法
小麦产量实割实测是指基层调查员在小麦收获前,按照《农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在调查村民小组中,对小麦种植地块进行逐块踏田估产、排队,抽取一定数量调查地块做出标记,在收割期时由各县级调查队员或者辅助调查员对抽中地块进行放样、实际割取样本,再通过脱粒、晾晒、验水和称重等环节测量地块单产。省级调查总队根据各抽中地块数据推算全省平均单产。
夏粮产量数据是以抽样调查的播种面积与单产相乘得出。
(四)其他
甘肃、宁夏、新疆地区由于春小麦成熟较晚,目前夏粮数据为初步预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