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肥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2012-06-08 | 编辑:enables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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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肥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重点检查冠以“尿素”的产品,现刊登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GB18382-2001)和《尿素及其测定方法》(GB2440-2001)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企业生产和市场贸易,促进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有关方面反映,市场出现“含锌尿素、含硫尿素、多肽控释尿素、金尿素”等冠以尿素命名的产品,在包装标识上有意放大“尿素”字样等现象,与GB18382-2001中的有关规定不符,也不符合GB2440-2001的有关规定,容易误导消费者。为确保国家标准的严格执行,规范肥料企业生产,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进一步规范肥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依据《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肥料企业产品备案标准检查。依据《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辖区内肥料企业所备案的产品标准进行一次检查,检查重点为产品名称中冠以尿素字样、夹带不实或夸大性质等容易误导消费者的词语(不包括缓释肥料)的企业产品标准。
二、取消违规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对不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和GB18382-2001和GB2440-2001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企业产品标准,已备案的要取消备案,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再予以备案。
三、科学做好新型肥料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工作。对企业研发的新型肥料,要从推动肥料行业技术进步,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保护农田环境出发,依据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对肥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做好新型肥料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