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调整进出口关税 中国入世降税承诺履行完毕
2010-01-05 | 编辑:enables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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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元旦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并将对600多种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以及税则税目等方面,调整后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农 产 品13.44-0.01-0.07%中国关税总水平仍为9.8%,至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5日表示,此次调整在保持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更注重发挥关税调控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 调整涉及农产品和化肥 此次关税调整涉及农产品和化肥等进出口产品,其中包括降低鲜草莓等6种产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 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滑准税是指,对进口税则中的同一种商品按其市场价格标准分别制订不同的税率,通常是高价格商品税率低,低价格商品税率高,目的是使其不论进口价格高低,税后价格保持在预定水准上,以稳定国内该种商品的价格,而不受国际市场影响),税率维持不变;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继续对冻鸡等55种产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税率维持不变。 此外,2010年将继续对天然橡胶实施选择税,并适当调低从量计征的税额标准;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石油、稀土、木浆、钢坯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 降低多国边贸税率 2010年我国将依据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兰等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对原产于东盟10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优惠的协定税率。包括1767个税目,这些税目的平均税率为8.9%,相对于最惠国税率,平均优惠幅度为23.3%。 在内地与香港、 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商品实施零关税。同时,中国将继续对原产于老挝、埃塞俄比亚等41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施特惠税率。 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列目原则的前提下,中国政府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增列了硫酸羟胺、重组人胰岛素、食品级冰乙酸、速凝永磁片等税目。调整后,我国2010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09年的7868个增至 7923个。 “入世”降税承诺履行完毕 财政部发布公告称,自2002年加入WTO后,中国开始逐年调低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5.3%调整至目前的9.8%,农产品平均税率由18.8%调整至目前的15.2%,工业品平均税率由14.7%调整至目前的8.9%。 中国在2002年大幅调低了530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2001年的15.3%降低至12%,是入世后降税涉及商品最多、降税幅度最大的一年;2005年降税涉及900多种商品,关税总水平由2004年的10.4%降低至9.9%,是中国履行义务的最后一次大范围降税。 2010年,在降低鲜草莓等6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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