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以节水产品装备制造、节水管理服务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节水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成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快发展节水产业,提升节水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为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已成为新时代节水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4〕89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聚焦当前节水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提出推动节水产业发展的务实举措,对通过促进节水产业发展提升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引领,让节水产业“有活力”
企业发展是产业发展的底气所在、韧性所在,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下大力气培育壮大重点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和带动作用,就是抓住了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节水产业的发展、节水工作的进一步提质增效,同样离不开节水产业龙头企业的有效培育。
《指导意见》围绕节水产业重点企业培育,布置了两项重点任务:一是着力推动节水企业孵化、培育和壮大,推动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水产品设备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在节水设计研发、产品装备制造、节水工程建设、节水管理服务等领域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产业主引擎作用。二是鼓励节水产业集群化发展,鼓励各地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在产业发展要素集聚、制造业基础雄厚的地区建设节水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在西北干旱地区、南方多雨地区以及黄河流域高耗水产业聚集地区,因地制宜培育一批专业化节水服务企业。
二、强化节水产品和装备供给,让节水工作“有抓手”
尽管水资源的稀缺性和节水工作的重要性已成为社会普遍共识,但企业生产、居民生活都离不开水,如何兼顾生产生活需要与水资源节约之间的平衡至关重要。通过发展节水产业,扩大高效节水产品和装备的供给,可以让企业和居民在产业升级和生活品质改善的过程中实现用水效率的提升,让节水工作有抓手、可操作。
《指导意见》抓住高效节水产品和装备供给这个牛鼻子,从供给端发力,支持产品装备生产企业构建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的节水产品装备供给体系,为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参与节水提供有力支撑。从企业节水装备供给看,《指导意见》提出要定期发布《国家成熟适用节水技术推广目录》《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推动大规模节水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落后用水设备,推动节水装备升级换代;从消费者节水产品供给看,《指导意见》提出要制定国家节水产品认证目录,并纳入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让居民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过程中切实起到节水效果,实现生活品质与节水效率双提升。
三、创新节水管理服务模式,让节水工作“专业化”
我国工业和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70%以上。产业节水是节水工作的重点领域。但是,产业节水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而且需要用水主体额外投入。为有效调动节水企业积极性,近年来我国提出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主要是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户以合同形式,为用水户募集资本、集成先进技术、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等服务,以分享节水效益方式获取收益,有效推动节水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要在高耗水行业和领域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推动节水管理模式创新:一是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采用购买服务或托管等模式开展合同节水管理;二是鼓励高耗水服务业开展合同节水管理;三是以水平衡测试服务、再生水利用、用水工艺流程再造和用水系统智能管控为核心,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等高耗水行业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四是探索在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和水环境治理等方面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通过开展合同节水管理,提高产业节水水平,培育专业节水服务业,为产业节水提供强大产业支撑。
四、强化节水产业科技创新,让节水产业“有底气”
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创新驱动。节水产业作为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更好发展也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有力支撑。特别是在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节水工作面临着一些技术瓶颈和制约,需要通过创新实现突破。
《指导意见》聚焦节水产业科技创新,从创新主体培育和创新主攻方向进行了全面部署:围绕创新主体培育,《指导意见》提出要发挥国家级科创平台作用,建设节水科技创新中心和实验基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节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围绕创新主攻方向,《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强化节水系统集成技术攻关,并在有机废水循环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上取得突破。
节水产业发展事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指导意见》为我国节水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方和相关部门应以《指导意见》为引领,把发展节水产业作为新时期推动节水工作取得新成效的关键举措,加快推进,有效落实。(作者:张德元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