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 李德广
一、财政制度中增值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中国增值税体制由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起,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此举将消除我国当前生产型增值税制产生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在维持现行税率不变的前提下,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主要表现在增值税税基的缩减,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二、会计核算在新的财政税收制度中做出的变化
结合新修订的增值税条例和自身企业实际,公司设置新的会计核算科目,对公司的核算也做出新的要求,如对购入不同类型的材料、备品备件,以及最后的用途加以区分和验证,将其分开核算,在公司的实际税金分配表中进行体现。同时由于新政策的实施,原来固定资产原值大部分为整数,而目前大多数都以变为小数计价原值。
由于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分为应税产品和免税产品,即尿素和甲醇,故公司的材料需要按照免税和应税收入分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而固定资产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则可以全部抵扣,所以在会计核算中必须将其分开,于是我们设立新的税金分配表,将材料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分开核算,即使进项税转出也是按照该原则将其分开,保证税金核算的准确性。
所以会计核算必须结合新的财政制度,按照最新的财政制度执行,以保证公司业务的真实和准确。这也就要求我们财务部门必须关注国家最新的财政制度,在出现新的财政制度中直接体现在会计核算中。
三、财务管理在新的税收制度中变化的主要体现
在新的财政制度前期,文件当时并不是很明确,故财务管理即发挥了其对会计核算的指导职能,通过对其进行前期的分析、测算及验证,得出不同的结论,以保证公司在不违反财政制度的原则下,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
例如目前尿素等部分产品在我国是免税产品,按新的增值税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于是从财务管理角度出发,公司有三种方案可以选择:
A、放弃尿素免税权,享受固定资产进项税的全额抵扣
B、享受尿素免税权,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按比例抵扣
C、享受尿素免税权,但放弃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比例抵扣,享受固定资产的折旧抵扣
举例说明:某公司下设有a、b、c三个公司,主要生产尿素、复合肥和甲醇等三种产品。公司20**年的增值税税金情况表如下:(单位:元)
公司名称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享受的补贴 |
已交税金 |
a |
67,438,562 |
13,492,497 |
43,651,451 |
12,530,192 |
b |
91,344,759 |
16,253,297 |
56,721,491 |
20,507,789 |
c |
76,347,580 |
336,337 |
75,795,398 |
215,844 |
总计 |
235,130,901 |
30,082,131 |
176,168,340 |
33,253,825 |
根据上表我们可以看出该公司已经享受1.76亿元的税金补贴,目前该b公司正在扩建项目,总体采购设备价值约为4个亿(不含税价),核算其进项税额约为0.68亿元,在不考虑b公司扩建后新增的产品税金以及部分机器设备已经开票的情况下,就目前情况看,如果该公司放弃尿素的免税权,那么新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弥补现有的补贴收入,例:0.68亿元<1.76亿元,如果该公司现在考虑对采购的煤炭加大取得增值税发票,那么该公司20**年的进项税额将增加1.02亿元的进项税,如:1.02亿元<1.76亿元的金额显然不适合放弃免税政策。如果两者结合,即1.02+0.68=1.70<1.76,仍不适合放弃免税政策。目前该公司每月享受的税金补贴收入共计约1500万元,如果再加上a、b公司后两个月的销售税金以及b公司扩建后将来产生的销售税金,同时再要求供应商为该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不仅增加了采购难度,而且采购成本也会增加,显然实施第二个方案对该公司更加有利。
现把第二方案和第三方案在公司做以比较,如果公司放弃机器设备增值税的抵扣,那么公司可以享受固定资产所得税的抵扣,因为公司可以把税金计入费用或成本中,09年该公司大约将有0.68亿元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而公司的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的比例为80%和20%,所以按销售比例来分摊增值税,公司会享受的增值税税金是0.68*20%=0.136亿元。
如果公司现放弃按比例来享受增值税,而是把固定资产0.68亿元的税金直接计入费用中,公司将享受的税收抵扣为0.68*12.5%=0.085亿元,如:0.085<0.136,所以此办法不可取。
如果把此部分税金采用计提折旧的方法,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10年,长期处于强震动和高腐蚀的机器设备可以加速折旧,但不能低于原来折旧年限的60%。该公司后三年企业所得税率为12.5%(享受三年减半),低于目前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所以该公司不能采取加速折旧的办法,后期提取折旧能更好发挥税收挡板的作用,所以公司按10年提取折旧。
(折旧和税金表)
年限 |
2009-2011年 |
2012-2018年 |
备注(单位:亿) |
折旧 |
0.068 |
0.068 |
每年 |
抵减税金 |
0.0085 |
0.017 |
每年 |
从上表可以看出,0.0085*3+0.017*7=0.0255+0.119=0.1445,如果按10年计提折旧,那么公司起到了0.1445亿元的税收抵减,例:0.1445>0.136,由上可以看出,如果放弃按比例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而是把0.68亿的税金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来折旧,该公司可以多抵扣85万元的税金。但是该公司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P(现值)=0.0085*(P/A, 3% ,3)+0.017*(P/A, 3% ,7)*(P/S,3% ,3)=0.024+0.097=0.12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公司把10年中每年计提的折旧所抵减的税金折现到2009年,0.1445亿元的现金将会变为0.121亿元的现金,如:0.121亿元<0.136亿元,此办法还是不可取。
从目前的税收宏观环境来看,根据以上的例子可以得出结论,公司选择第二个方案比较合理,也就是享受按比例抵扣固定资产的增值税。
这就是财务管理作用,在新的财政制度下,按其作出分析,以得出正确的结论去指导下步会计核算,才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
四、结论
新的财政制度发生变革后,企业首先要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作出判断,以指导会计核算,而会计核算则需要按照新的财政制度认真观测和执行,将两者融合在一起。所以新的财政制度规定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但财务管理又根据新的财政制度作出分析,去指导企业的会计核算。
参考文献:【1】、增值税暂行条例 【2】、增值税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