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氮肥、甲醇生产企业(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十四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决定开展“‘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表彰在能源、资源节约和污染物减排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荣誉
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单位,授予“‘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获奖企业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领导和工作负责人授予“‘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人)。
二、评审程序
1、“先进单位”的申报采取单位自主申报方式。单位填报《“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
2、“先进个人”的申报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单位填报《“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
3、协会成立“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先进单位评分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先进单位”初选名单。
4、评审委员会根据“先进单位”初选名单,对其所推荐的“先进个人”按推荐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先进个人”初选名单。
5、初选名单将在中国氮肥网、中国甲醇网、《中国氮肥信息》、《中国甲醇生产与市场》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6、将上述两项初选名单和公示意见一并报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
7、协会将在“2021年中国氮肥、甲醇技术大会”期间表彰“‘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申报表》和《“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31日前寄至协会,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获取电子版表格可与联系人联系或发邮件至dfxhjsb@163.com索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亚楠 010-62012905、15117951089
刘振峰 010-62012905、17800862097
孙绍华 010-82039551、18911480783
邮 箱:dfxhjsb@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110室
邮 编:100029
附件1:“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申报表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可靠、简明扼要,页面不足可另加附页。
三、产品消耗部分,各产品的电耗均包括辅助及附属设备分摊的电耗。
四、三废治理部分,填报的污染物排放量是指生产单位产品(合成氨或甲醇)所排放的污染物。
五、主要资源、能源节约及污染物治理项目及效果是指节能减排部分或技改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节能减排效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安全事故等级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的等级规定划分。
七、本申报表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