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随着我国氮肥行业的快速发展,出口贸易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氮肥出口国,占世界贸易总量的近30%,但出口企业普遍缺乏市场开拓经验,过度依赖传统目标市场,在国际市场上缺乏话语权。
我国氮肥行业竞争力的增强及多种新型肥料的发展,为我国参与国际贸易赢得主动。为了借力“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新机遇,拓展国际业务,加强与其他国家肥料主管部门及企业间的交流,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将组织企业参加将于7月27-28日在越南举办的“第十三届国际农业展览会暨东南亚植保高峰论坛”。现将展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介绍
“2017年第十三届国际农业展览会暨东南亚植保高峰论坛”由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主办,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协办。展会致力于在东南亚地区为农化企业搭建优质贸易平台,得到了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越南贸易与工业部、越南农药协会、越南肥料协会的大力支持。展会分为展览和论坛两个部分,展览总面积1500平方米,将有来自世界各地农资生产商、种植者、批发商、进出口商积极参与。本次展览将重点突出贸易对接。展览期间将举办专场说明会,就在越南进行农药登记注册、投资和税收政策等议题,由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和现场答疑;主办方将安排参展企业参观考察越南的种植示范区,与当地经销商进行贸易洽谈,建立和延展销售网络渠道,使企业更切实了解市场需求情况;主办方还将安排部分展商进行专门的产品推介活动,加强品牌宣传和营销效果。
二、展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7-28日
地点:越南 胡志明市 White Palace Convention Center
(194 Hoang Van Thu Street, Ward 9, Phu Nhuan District, HCMC)
三、展示范围
农用化学品和植保产品(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生态农药、农药生产加工工艺技术等;化肥、新型专用肥等;植保与生物技术)、农业机械设备、农产品。
四、展位补贴
主办单位将协助参展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款,可补贴50%-70%的展位费用。
五、越南市场介绍
越南农业生产物资依赖进口,主要进口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及相关原材料等。据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消息,2016年10月份和前10个月,越南农业物资和农产品进口分别为22.3亿美元和199.9亿美元(同比增长3.6%)。越南是中国重要的化肥和农药出口市场,2016年前10个月,越南进口化肥32.9万吨(折纯),共计9亿美元,占进口总量40.8%;越南进口农药5.5亿美元,占比48.2%。2016年中国出口越南尿素20万吨,硫酸铵71万吨。
六、相关费用
展位费:22,000元人民币/9平米 标准展位(含2个论坛名额)
标准展位包含: 1咨询台、1圆桌,3把椅子,地毯,照明,展墙,楣版,自助餐+茶歇,晚宴,高峰论坛相关会议,会刊及展会相关资料。
短线农业考察费用:13,500元人民币/人,单间差:1750元/人(包含项目:1、国际往返机票2、团员补助3、签证保险4、酒店、用车、用餐、门票)。
七、报名方式
联系人:吴军华: 010-82032099,13811458122, 290791844@qq.com
请有意向参加展会的企业填写参展申请表,并于5月22日前返回给协会联系人。
附件一:参展申请表
附件二:展位图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参展申请表
单位名称 |
(中英文) |
通信地址 |
(中英文) |
联系人 |
|
职务 |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手机 |
|
是否申请
展位 |
|
展位号: |
是否参团 |
|
参加人数: |
参团人员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职务 |
护照号码(因公/私) |
护照签发地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参展约定:
1、 组团单位与参团单位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此表。
2、 组团单位与参团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展览举办国的相关法律,严禁有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展(布展当日主办方将对所有宣传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参团单位对其因违法、侵权行为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3、 参团单位必须遵守展会的有关规定。参展单位不得提早撤展、展览期间不得损坏展览场馆的有关设施。如因违规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参团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4、 参团单位必须按照组团单位各项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护照、提交相关资料以及确定行程等。如因参团单位延误时间而影响各项工作,参团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5、 由于不可抗力或非组团单位的责任而不能履行出展计划的,组团单位应及时通知参团单位,并将参团单位所付费用扣除已支出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
6、 参团人员被拒签或未能及时得到签证的,组团单位应该本着减少参团单位损失的原则妥善处理,但业已发生而不能取消的费用由参团单位自行承担。
7、 以上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
参团单位 |
组团单位 |
领导签字:
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联系人:吴军华
电话:010-82032099
传真:010-82038259/82032742
邮箱:290791844@qq.com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