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氮协发(2011)第012号
各会员单位:
多年来,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始终坚持“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在为企业服务、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得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对此,协会向各会员单位表示衷心地感谢。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行业面临问题最多的一年,协会将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使用会费,在第五届理事会的领导下更好地为企业、为行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现就缴纳2011年会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单位为协会
会员单位 □ 理事单位 □
常务理事单位 □ 副理事长单位 □
二、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一般企业 2000元/年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企业 3.5万元/年
理事单位:尿素、硝铵、甲醇生产企业 5000元/年
其他生产、技术和设备、农资流通企业 3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尿素、硝铵、甲醇生产企业 1.5万元/年
其他生产、技术和设备、农资流通企业 5000元/年
副理事长单位:生产企业 10万元/年以上(含10万元/年)
非生产企业 2万元/年
三、会费请汇到:
户名: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地安门支行六铺炕分理处
帐号:02000 223090 14421348
汇款用途请注明“会费及年份”
联系人:赵慧玲 电话:010-82032113 传真:010-82038259
李 丹 电话:010-62379887 传真:010-82032742
协会地址:北京西城区六铺炕街一号 邮政编码:100120
四、交纳时间:
请于2011年4月30日前交纳2011年协会会费(未交纳2010年会费的请补交)。
注:凡交纳2011年会费的单位,除享受协会各项服务外,从交纳月起还可享受下列优惠:
1、免费浏览《中国氮肥网》或《中国甲醇网》
2、免费获取《中国氮肥信息》或《中国甲醇生产与市场》内部刊物(交纳会费5000元以下1份;5000至10000元3份;10000元以上5份)。
3、免费获取《一把手通讯》电子版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