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氮肥、甲醇行业的生产及贸易相关财税政策”的函
	  
      2010-05-31  | 编辑:enables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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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中国氮协函(2010)第014号
   
 关于征求“氮肥、甲醇行业的生产及贸易相关财税政策”的函   各氮肥、甲醇生产企业: 根据工信部要求组织研究石化行业的生产及贸易相关财税政策,其中中国氮肥工业协会负责对氮肥、甲醇产业的生产及贸易方面的财税政策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表达行业意愿,使国家出台的财税政策有利于氮肥甲醇产业的健康发展,现对下列问题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组织研究,并于6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中国氮肥工业协会,联系人,张锋、韦勇。电话:010-82032099,82032114,邮箱:氮肥zf-lingdang@263.net  甲醇yong-w@sohu.com。 一、氮肥、甲醇产业现行财税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作用和存在问题 (最好能举例说明财税政策实施效果及不利影响) 二、 对调整行业生产贸易相关财税政策的建议 1、本行业进出口关税政策的调整建议。(详述理由) 2、本行业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建议。(详述理由) 3、本行业税则税目调整方向和具体建议。(详述理由) 4、本行业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建议(详述理由) 5、本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建议。(详述理由) 6、本行业对资源及环境税费的改革建议。(详述理由)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